世界各国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,卖方都必须提供产品说明性的法律文件(MSDS)。由于各个国家,甚至美国各个州的化学品管理及贸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样,有的每个月都有变动,所以需要提供准确、符合标准的MSDS。
【基本信息】 二异丁胺(CAS:110-96-3) 别名:二异丁基胺 英文名:diisobutylamine
【主要用途】 用作生产杀虫剂、缓蚀剂和橡胶加工化学品的中间体。易然、腐蚀性,应常温、干燥、密闭保存。
【主要危害】 一、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: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 健康危害:本品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;有拟交感神经作用;对心脏有抑制作用;可引起惊厥。 二、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:LD50258mg/kg(大鼠经口) 危险特性:易燃,遇高热、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,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。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。具有腐蚀性。 燃烧(分解)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氮。
【各国GHS分类】 (SDS第二部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) 中国(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(附件: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)):
日本NITE分类(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(NITE-CHRIP)):
欧盟CLP分类:
注:表中标记“*”的类别,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,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。例如分类为“急性毒性-经口,类别3*”,如果有充分依据,可分类为更严格的“急性毒性-经口,类别2”。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、物理、环境危害分类,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,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及GHS分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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