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SDS简介 马来西亚GHS法规是依据联合国GHS第三次修订版编制。马来西亚OSHA在2013年10月11日发布了《危险化学品分类,标签与SDS》(CLASS2013)法规,于2015年4月份正式实施(物质:2015.4.17。混合物:2015.4.17)。法规的目的在于要求化学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分销商进行分类,标签和包装化学品,并根据行业行为守则(ICOP)编译安全数据表。
(ICOP)守则为SDS的提供了详细的分类和标签的制作准则。 (ICOP)由四个部分组成: 第1部分:化学物质的分类清单。 第2部分:化学物质(混合物)的分类。 第3部分:危险公示信息:标签和安全数据表。 第4部分:商业机密信息。
分类: SDS中如有包含(ICOP)第一部分化学物质分类清单上的物质,必须按照其分类列表进行分类。 虽然马来西亚的GHS是基于联合国GHS第三版修订但是细节上还是有所不同的,例如以下这些分类在马来西亚是不采用的: 马来西亚未采用的分类
标签: 危险图标:参照联合国GHS统一标准。 预防语句:参照欧盟。 字体大小:7 points 象形图大小:最小(10 mm x 10 mm) 小标签(≤125ml):危险和预防语句可以省略。 标签语言:在马来西亚英语和马来语都可以使用。 标签尺寸大小参照下表:
安全数据表(SDS)编写: 马来西亚的SDS标准格式和大部分国家一样也是由16个部分组成的。 SDS编写语言可以使用马来语或者英语。 SDS中化学物质信息除了CAS号外还可以填上其他特殊标识符(例:EC.NO)。
产品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化学有害物质填写规范: 如果供应商产品中有危险化学物质成分而这种(几种)成分又是商业机密该如何填写产品成分信息呢? 如果省略这些物质名称,这些信息可以替换为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。 例如:
成分也可以以一个浓度范围的形式体现在SDS上。 例如:
注意:如果当混合物分类是,物质如果以一个浓度范围体现的话,分类考虑的浓度必须是最高的(例如:乙醇:20%-40%,那混合物分类时就以40%考虑)。详见:(ICOP)第四部分:商业机密信息。
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各个标准 SDS的编制,翻译,在全球设定了SDS办理点,方便世界各国企业制作专业可靠的MSDS/SDS报告。
声明:以上内容为诚通MSDS专业服务中心(现改为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)原创内容,如需转载,请标明出处,谢谢。 |